谢邀其实这个问题是个比较简单的问题,但出现很多争议,是因为很多人有两套标准。首先,过去很多持有养个女儿多么不容易,嫁出去就要一大笔彩礼才“划算”的人是秉承着女儿就泼出去的水,未来不需要女儿养老,当然财产也不会继承给女儿,女人需要依附于自己的配偶,否则什么都没有。这种重男轻女的糟粕观念是一整套闭环的体系,是一定历史时期下的产物。如果所有人都是秉承这个观念,基本上也算平衡。张三家女儿嫁给李四家儿子,获得彩礼20万,给了自己家儿子娶王五家女儿当彩礼,王五家儿子娶了李四家女儿又获得了20万彩礼。基本上是个闭环,在这种制度下,每一个人家里的女儿都“去了”别人家,从此不用赡养自己的父母,不能继承自己家遗产,但自己的老公同样可以排他的继承财产,同时要赡养对方父母,甚至很多中国妇女就是伺候男性一大家子家庭成员。看上去没什么问题,但这个糟粕的观念本质上将男女进行区分,滋生重男轻女思想,并且也加剧了“买卖”女儿的市场,很多这种家庭的女儿极其低自尊,在家里没有地位,感受不到亲情。曾经有个女同事,她父母把自己的房子卖了给哥哥换了学区房,跟哥哥住在一起,她还没结婚,过年回家没有自己的房间,睡客厅,还说反正早晚要嫁出去。她自己觉得这样挺正常,但我们看在眼里总觉得不舒服。现在,重男轻女已经没有市场了,这个世界也不是过去边界很明显都秉承同样观念的熟人社会了。张三家的女儿大概率找到的男朋友家是不重男轻女的,他们不能理解嫁个女儿为什么要赚钱,他们的女儿也不在乎有没有彩礼,他们的女儿将来也同样要付赡养义务,同样能获得遗产。那么这两种观念的家庭结合,自然觉得张三家的思想怪怪的,什么养了20多年女儿,要20万不多。为什么别人养的儿子就不辛苦呢,为什么你的女儿结婚就是失去女儿了,人家儿子不是呢?为什么要在女儿结婚的时候一次性获得所谓的补偿呢?难道女儿不能在今后独立生活后好好赡养老人,孝顺老人吗?且不说生孩子养孩子是不是就是为了获得回报和补偿,为什么非要把结婚作为一个收回补偿的临界点,而且要由别人家来支付这个补偿。如果出于对女儿的心疼角度,一般采用的方案是,在条件允许的范围,一方出多少彩礼,另外一方出多少嫁妆,这些财产给子女用。那这个也不涉及补偿父母的问题,还是那句话,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以及孝顺父母是个漫长的过程,没必要一次性收回来。所以,关于婚俗和男女观念等问题,找一致的,找一致的,找一致的。不然彼此都会觉得对方是傻X。另外,多说一句,现在有很大一部分家庭用两套标准。嫁女儿要彩礼的时候说自己养几十年要天价彩礼应该的,转手给儿子花了,到了养老的时候又毫不客气的儿子女儿一样有义务了,甚至很多这种家庭的男孩子一直像吸血鬼一样,吸了姐姐妹妹的,吸父母,到了父母老了的时候财产都挥霍光了,父母还得找女儿。见到的这种的不要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