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是《民法典》中规定的制度,《民法典》是我国的基本法律,《婚姻登记条例》只是个行政法规,是下位法。所以我不知道为什么你们总是期待一个下位法可以改一个上位法的制度。当然,我这么反问是基于题主本身id认证的就是专业人士,这属于常识。对于普通大众,大家可以理解为,我们国家法律是有位阶的,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冲突。冷静期制度规定在《民法典》中,理论上只有修改《民法典》才有可能废除,是完全不可能在下位法中取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