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这么算计不适合结婚,婚姻原本也不是一笔可以计算的分毛不差的生意。顺便我来说说对你这些算计的事的看法,首先婚前财产不是必须公证才能证明是谁的。只要能有证据是婚前一方获得就是婚前财产,所以如果想要遵循财产原本的归属你们也就不需要公证了。看了半天,我感觉你的意思是要把女方婚前购买的房子公证成你们双方共同购买的,然后把女方父母出的钱一般算成你出的,让你父母出或者写借条,真是全世界最划算的生意。第一,你没有购房资格,她有,这也是价值。第二,房屋原本是她一个人的,增值的价值归她个人(婚后还贷部分所占比例的增值价值除外),第三,你貌似提到要写借条。恕我很难理解,结婚后你打算怎么还这笔钱?婚后你们所有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如果我没理解错,你是准备用和债权人女儿的共同财产来还你的个人债务,就你那点年薪除了用于生活花销还房贷都不一定够,还债基本上也贡献不了什么,怎么有一种空手套白狼的既视感。第四,你提到她母亲也没有积蓄,可以通过这笔“还款”养老,我真是不能理解了,如果不让一半房屋产权白白给你,还不打算养老了?房子的事说的差不多了,说说所谓的订婚和结婚酒席。我见到过的处理方式都是宾客绝大多数人是谁家的谁家出钱。只有家都是一个地方的,双方亲戚朋友都可以出席的才共同承担。还没见过在男方家办酒席,都是男方家亲戚朋友来随礼,但是费用还要平均分的。当然,你非说你们那风俗如此,那就如此吧。最后,说一下,他们母女举目无亲,在上海都可以扎根,甚至买了房子,你一个大男人还要通过把别人的房子公证给自己找安全感。真是很讽刺,对未来的生活只有恐惧和患得患失,而没见到这个年龄该有的奋斗和客服困难的勇气。多花点时间和精力让自己变的优秀,给自己安全感,少盯着别人的才是你该做的。
婚姻法律 / 知乎婚姻法律问答
将结婚,和女朋友因为很多事在吵架,是我和我们家的提议过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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