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很多人在结婚之前就拥有了自己的房产,结婚后因为各种原因需要换房,比如换学区房、换更大的住房等等,那么就会发生需要将婚前的房产进行出售,将购房款用于婚后购买住房的情况,那么对于这种情况如果一旦遇到离婚新换的房屋该如何分割呢?

律师观点

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婚前持有的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并且规定婚前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持有的房产婚后卖掉后的售房款当然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用该售房款购买新的房屋,房屋的权属问题就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一般换房存在三种登记方式,一种是登记在卖掉婚前房屋的一方个人名下,一种是登记在双方名下,还有一种是登记在另外个人名下。那么不同的登记方式在离婚分割房产时也是存在一定的区别的。

首先,登记在卖掉婚前房屋的一方个人名下的。如果一方卖掉婚前的房屋购置了一套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虽然是婚后购买的,新购买的房屋属于其婚前财产的转化,并不会因为结婚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没有其他约定,离婚时其新房中用到其婚前出售房屋的售房款的部分应属于其个人财产。

其次,登记在双方名下或者对方名下的。虽然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其以双方名义或者对方名义购买房屋的情况,如果没有特殊的约定,会发生其将婚前个人财产赠与给另外一方的情况,即购买不动产登记在对方名下,这个过程中发生了财产的流转,这就类似于一方婚前持有的房产在婚后加上了对方的姓名或者过户至了对方名下。在实践中对于这两种情况,一般会认定新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分割该房屋时,法院会结合双方结婚时间的长短、对财产的贡献等多方面因素来进行分割,对于出资多、贡献大的一方进行适当的倾斜。

法律法规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小提示

婚前财产并不会因为结婚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婚后将婚前个人财产赠与给配偶,婚前财产当然会变成共同财产,对于一方变卖婚前个人房产婚后换房的情况,要根据房屋登记情况、双方对财产的贡献、结婚时间的长短等综合因素来判断离婚时如何进行分割。所以在换房前一定要了解法律是如何规定的,避免出现不了解法律规定而作出与自己真实意愿不相匹配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