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配偶一方出轨并生有私生子本身对于婚姻的伤害就很大,特别是对于配偶一方的伤害特别大。但是孩子已经出生就涉及到抚养的问题,如果一方不但生了私生子,还用夫妻共同财产给私生子抚养费,配偶一方可以要回来吗?我们先来看一则案例:
案例
张某和李某系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李某出轨吴某,并生育一子李小某,李小某出生后,李某先后总计转账赠与给吴某80万元,后张某发现李某未经自己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第三者的行为侵犯了自己财产权利主张确认李某和吴某之间的赠与行为无效,要求吴某返还80万元,但吴某抗辩称,李某转给自己的80万元是作为非婚生子女李小某的抚养费,认为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该款项不应该返还。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转给吴某的80万明显超出了支付抚养费的一般标准,认为其未经配偶一方同意超出一般抚养费标准的部分应属于侵犯了配偶一方的财产权利,所以判决扣除合理的抚养费10万元后,由吴某返还70万元给张某。
律师观点
我国法律规定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是当需要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给非婚生子女抚养费时,会面临配偶一方的财产权利受到损害的情况。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合理范围的抚养费是支持给付的,并且如果给付后,另外一方不能以其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利主张返还。也就是说司法在一定程度上优先保障非婚生子女的权益,这也是儿童利益最大化的体现。但是需要强调的是,虽然法律支持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向非婚生子女给付抚养费,但是抚养费不宜超过合理的范围,超出合理范围的部分是很有可能被认定为是侵犯夫妻财产权利需要返还的。
另外,在司法实践中,关于配偶一方向婚外第三者主张返还赠与的财产时,如果第三者抗辩该赠与的财产是属于孩子抚养费的,各地法院的处理并不完全相同,有的法院认为只要当事人能证明该给付是基于抚养协议等,是履行法定的抚养义务的,并不属于违反公序良俗,也不属于侵犯夫妻财产权利,所以确认赠与无效是不支持的,但是表示如果认为抚养费过高,可以通过抚养相关的案件另案解决。但是也有的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认为赠与行为已经侵犯了夫妻财产权利,应该确认赠与行为无效返还全部赠与款项,因为在确认合同无效的案件中法院不宜处理抚养相关问题,所以如果第三者想主张抚养费可以另案起诉。当然也有像上述案例中的处理方法,即在案件中法院酌情确定合理范围的抚养费,予以扣除后,确认超出部分无效,要求其返还。
法律法规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小提示
虽然我国法律规定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父母支付非婚生子女抚养费法律是支持的,即便是当遇到需要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时。但是我国的法律同时也是保护夫妻共同财产的安全的,如果超出合理范围的给付抚养费,超出部分是有很大可能被认定无效的。所以不要企图以支付抚养费的形式变相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给第三者,如果非要处分要经配偶同意,或者选择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后,处分自己分到的部分财产。